2017-11-20 09:21:52
来源:水母网

“小区内禁止养鸡养狗,已饲养的住户请于2017年11月23日前自行处理,否则相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两周前,成都双流区双桂花园三期物业挂出了这样一幅横幅,引发小区业主争议。
现在随着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不少小区存在着严重的猫患、狗患。特别是有一些市民文明素质又不高,不能做到文明养猫养狗,我行我素的养狗行为,不仅导致猫狗等宠物随地大小便,污染了居民小区的生活环境,乃至引发小区纠纷。
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小区物业挂出禁止养狗的横幅,此举的出发点无疑是善意的,就是要缓解乃至解决小区严重的猫患、狗患问题,让广大业主能够有一个更加舒适、和谐、宁静的居住生活环境,这是很多业主支持小区物业这么做的最主要原因。从这个角度说,小区物业禁止业主养狗,显然不能算是多管闲事,相反符合广大业主的诉求和期望。
但是,从法律角度说,小区物业禁止业主养狗显然是在多管闲事。因为小区物业压根就没有权力禁止业主养狗,小区物业纵然有千万种理由禁止业主养狗,但这种行为却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属于一种违法侵权之举。
因此,一方面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严惩没有依法按规养狗、没有文明养狗的市民,特别是对发生狗咬人事件的,有必要考虑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切实管住、管好养狗的市民,倒逼他们自觉文明养狗、依法养狗,杜绝狗患。另一方面,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建立和畅通与小区物业的沟通机制,让小区物业及时提供业主不文明养狗的线索、证据,供职能部门依法执法。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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