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雁云依”败诉警示取名不能太任性
2017-11-30 14: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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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法发布最新一批指导性案例,“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入选。据悉,此前该案系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11月27日《华商报》)
给孩子取类似“北雁云依”这样的名字,看似优美而又充满了诗意,但违反公序良俗。中华民族的姓氏文化源远流长,如果抛弃父姓和母姓,给孩子随意取名,显然是人为割裂了附着于姓氏上的文化传统。而从伦理的角度来看,孩子的姓随父或随母,有体现血缘关系,延续家族血脉的意义在里面。
此案已经入选最高法指导性案例,这意味着以后类似的姓名权行政诉讼案将按照此指导性案例审判,取名不能任性随意。笔者认为,作为国内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件,这一案例显然具有极强的导向意义。这是对我们所有人的一个提醒,那就是取什么名字是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仍旧不能违背国家法律和公序良俗,伦理传统。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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