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期

人才观⑤:35岁问题,不是问题

2021年07月08日 08:32:00

水母网首席评论员 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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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是【评瞰天下】第241期

就业歧视,一直存在。

在一场招聘会上,一家海产品加工企业的招聘信息上看到:“招聘内勤两名,限女性,25至35岁,大专以上学历,肯吃苦,有一定工作经验。”

不难发现,年龄仍是女性求职路上的一道坎。

女性“35岁问题”真成为一道坎,不得不赶着许多人“改道绕行”?甚至逼着她们“退避三舍”?一位下岗女工的话,就道出了一种深深的无奈:“我的要求不高,可人家总嫌年龄大,你说说,37岁算老吗?”

“35岁问题”,本来不是问题。可它会不会成为困扰女性就业的绳索?会不会绊倒一大批女性的“就业腿脚”?

带着疑问审视这种看似正常的现象,我们发现,这种“年龄绳索”是一种典型的就业歧视,背后是对女性群体的傲慢与偏见。女性“35岁问题”现象这种“潜规则”的存在,在今天依旧在阻挡着一部分女性享有正常的就业权。

现实生活中,一些对女性的傲慢与偏见,并不鲜见,YMG曾报道过有企业提出“3年内不得怀孕,否则将不予录用”的霸王条款,在南京更有女性因为怀孕被强行辞退的事件。如此新闻,不仅如杂音“污染”着社会空气,更涉嫌违法。

应摈弃对女性的傲慢与偏见。企业追求最大经济利润没错,但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就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不让女性怀孕,不给女性产假的行为,既显示出了企业的傲慢和偏见,更与国家法律相悖。

其实,优秀企业通常不仅尊重国家法律,更会对女性这一特殊性别特殊群体的进行足够的善意关怀和保护。

近几年,国家出台政策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这无疑是进一步保护女性权利的“尚方宝剑”。延长的8天,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关爱女职工增加假期的结果,让人心存温暖。要知道,女性是半边天,关爱她们就等于保护每个家庭;要知道,求职权和生育权二者本属于“利益共同体”,某些企业单位将二者完全对立的“不怀孕协议”,渗透出来的傲慢和偏见,当被鄙视并叫停。

“35岁问题”,真不该是问题。

专栏策划:高春宽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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