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9 19:05:00
来源:水母网
评论员 李庆基 姜春康
近日,“邯郸一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案件,引发公众强烈关注。一时间,民意升腾。
据今日上午《央视新闻》报道,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接受采访时表示:①目前,尸检已结束;②被害人掩埋地坑深56厘米,网传2米为不实信息;③犯罪嫌疑人有预谋作案。
这不仅是一场悲剧,更是一次对法律公正性和道德底线的严峻考验。
“有预谋作案”这几个字眼,如针,刺眼。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信息爆炸,未成年人在身心智力上发展加快。现在的孩子,在12岁时就可能有能力实施过去认为需要更成熟年龄才能完成的犯罪行为。12岁的未成年人,拥有过去16岁青少年才能达到的成熟度和行为能力,也不再是“乱谈”。
近年来,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法律与年龄的边界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中,我们面对的是一道沉重的考题:法律与年龄的界限。
知名律师岳屾山认为,这一案件,很有可能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新增规定之后的全国首例追诉案件,这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也意味着,若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已满12周岁,那么他们或许会因为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不仅仅是法律的胜利,更是对社会秩序的捍卫。
未成年犯罪,令人忧心忡忡。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们,为何会走上如此黑暗的道路?是教育的缺失,还是价值观的扭曲?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震惊和谴责中,必须深挖根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老姜认为,法律不是冷酷的制裁者,而是正义的维护者。对于预谋杀害同学这样的恶性犯罪,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未成年”为理由轻纵。法律之所以要量刑,是为了衡量罪行的严重性,而非罪犯的年龄。
社会进步了,法律也要与时俱进。本案不仅关乎三个家庭的命运,更关乎整个社会的未来。霸凌者和被霸凌者都在关注这个判决,它将成为未来处理类似事件的一个标杆。
罗翔老师说得好:“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只有惩罚才能让其知罪悔罪。”
建议将此案例搬进每一座校园、每一间教室,让每一名学生知晓,接受最深刻的法治教育。这不是展示恐怖,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法律权威的维护。当然,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教化和预防。法律的钟声应当是警醒,而不是终结。
当法律的钟声敲响时,必须明白:未成年从来不是犯罪的避风港,正义不容妥协,法律不容挑战。
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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