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评论频道>新烟台时评
水母时评丨频发的校园性骚扰 行政处罚远远不够

2024-07-31 16:36:56

来源:水母网   张奕



教育圈有点热,像三伏天的气温,又闷又热!

先有中国人民大学“女博士举报教授性骚扰”,再有安徽某中学教师深情表白学生: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接着是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给女学生发不雅照片……此类新闻轮番“霸占”各大网络平台热榜,让人压抑更愤怒。

对此,各高校纷纷做出回应,对师德败坏者给予一定的处罚:开除党籍处分,解除聘用关系,撤销教师资格……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司法机关等等。

仅仅撤销教师资格就可以了?这样的处罚能否做到杀鸡儆猴,净化教师队伍?为什么每次校园中发生的性骚扰事件都要通过网络举报,才得以解决?

笔者认为,对于师德败坏者的惩罚不能仅仅停留在行政层面,做坏事所需要承担的成本越高,此类事件发生的频次就越低。所以,当发生此类事件后,首先将当事人彻底清除教师队伍,终身不得任教。其次,直接移交给司法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对师德败坏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无论在职场还是学校,性骚扰事件大多通过网络举报,才引起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反性骚扰条款的第2款将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的性骚扰行为单独列出来。因为在这些地方,权力属性和从属关系,让受害者很难说“不”。性骚扰是对女性的亵渎,它与两性吸引无关,更不是爱情。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需要全社会给予勇气和能量。所以,学校需要在保护好学生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建立私密举报通道,引导学生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能力敢于对性骚扰说“不”,敢于对师德败坏者说“不”!

性骚扰不仅仅是师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对于这种行为要做到绝对的“零容忍”,建立健全防范性骚扰的长效机制,从法律层面震慑、处罚性骚扰行为,让师德败坏者得到严厉的处罚,净化教师队伍,还学生一个安静、安全、安心的校园。


编辑:刘家昌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