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16:36:56
来源:水母网
教育圈有点热,像三伏天的气温,又闷又热!
先有中国人民大学“女博士举报教授性骚扰”,再有安徽某中学教师深情表白学生: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接着是陕西师范大学教师给女学生发不雅照片……此类新闻轮番“霸占”各大网络平台热榜,让人压抑更愤怒。
对此,各高校纷纷做出回应,对师德败坏者给予一定的处罚:开除党籍处分,解除聘用关系,撤销教师资格……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司法机关等等。
仅仅撤销教师资格就可以了?这样的处罚能否做到杀鸡儆猴,净化教师队伍?为什么每次校园中发生的性骚扰事件都要通过网络举报,才得以解决?
笔者认为,对于师德败坏者的惩罚不能仅仅停留在行政层面,做坏事所需要承担的成本越高,此类事件发生的频次就越低。所以,当发生此类事件后,首先将当事人彻底清除教师队伍,终身不得任教。其次,直接移交给司法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对师德败坏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无论在职场还是学校,性骚扰事件大多通过网络举报,才引起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反性骚扰条款的第2款将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的性骚扰行为单独列出来。因为在这些地方,权力属性和从属关系,让受害者很难说“不”。性骚扰是对女性的亵渎,它与两性吸引无关,更不是爱情。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需要全社会给予勇气和能量。所以,学校需要在保护好学生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建立私密举报通道,引导学生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能力敢于对性骚扰说“不”,敢于对师德败坏者说“不”!
性骚扰不仅仅是师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对于这种行为要做到绝对的“零容忍”,建立健全防范性骚扰的长效机制,从法律层面震慑、处罚性骚扰行为,让师德败坏者得到严厉的处罚,净化教师队伍,还学生一个安静、安全、安心的校园。
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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