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5 15:51:14
来源:水母网
近日,一段男孩电梯内捂嘴一名小女孩长达2分钟,随后抱走的视频,引发网友们的关注与热议,男孩电梯内将小女孩捂嘴控制抱走话题一度冲上社交平台的热搜。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11月2日晚9时多,江西景德镇一名小女孩进入电梯,随后一名男孩也进入电梯。该男孩站在该小女孩身后,第一次伸出手想要碰小女孩后背,随后在电梯门打开之际,他冲上去捂住小女孩口鼻,快速关上电梯门。电梯到了一楼,男孩抱着女孩走出单元门后刚好有人路过,男孩才把她放了下来。
11月4日下午,乐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4岁男孩刘某某对7岁女童王某某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看过视频后,很多父母都心有余悸,施害者年龄不大,却做出了这般事情,再次引发人们对“违法低龄化”现象的担忧,依据相关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置”,也易引发人们的质疑。法律虽有其规定,但如何在保护未成年犯罪者的同时,有效维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正义得到伸张,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目前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十二周岁。这意味着,十二周岁以下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或矫治教育。在这个案件中,施害者王某某虽然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是他和他的父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根据202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2021年至2023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处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其中,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龄在12至13岁之间,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这些数据揭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严峻现实,即便是少数案例,也足以敲响警钟,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预防与干预。
子不教父之过。该事件中的王某某所做出的事情,背后折射出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与失败,是监护人的失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是其他一切教育的基础,影响孩子人格塑造与价值观建立,积极有效的家庭教育能够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求知欲,父母对孩子的尊重与关爱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了重要的情感支持,反观,缺乏家庭教育的孩子容易变得没有规矩、性格内向,甚至误入歧途。
其次,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男孩电梯内将小女孩捂嘴控制抱走事件中,若不是好心路人及时拦下男孩,后果不敢想象。当人们看到未成年人之间出现“欺负”情况时,请不要简单地认为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此时,您多问一句,及时出手阻止,或许能阻止一次犯罪事件发生。
古语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在保护好孩子的同时,应该对孩子做好安全教育,让孩子具有安全防范意识。教会孩子识别危险信号,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例如:不接受陌生人送的零食;当成年人请求帮助时,应当拒绝;陌生人不让说的秘密一定要告诉父母等等。家长要时刻将安全教育放在心上,时刻绷紧安全教育这根弦,潜移默化地灌输给孩子。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教育”与“处罚”缺一不可。我们需要通过加强家庭教育、完善社会监护机制、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等多种手段来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编辑:刘家昌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