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0 10:49:21
来源:水母网
□于菲菲
法治乡村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法治乡村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抓紧、抓实、抓牢,不能有丝毫懈怠。
深刻理解法治乡村建设的价值意蕴
(一)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法治乡村作为法治社会的其中重要一环,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之所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发生剧烈变革,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多样,乡村治理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当前,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既能够提高农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冲突的意识和能力,充分保障农民切身权益,又能够守住矛盾扩散蔓延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保障依法治国顺利推进。
(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
乡村振兴是涵盖产业、文化、人才、组织、生态等领域的全面振兴。乡村要想振兴、法治必须先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对实现乡村振兴意义深远。一方面能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打造稳定的乡村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能够净化乡村政治生态,形成乡村依法办事的氛围,凝聚群众齐心协力的发展共识,早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三)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后一公里,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速度和质量。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法治始终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路径。因此,要想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首先关注乡村、重视乡村、发展乡村,加速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
找准法治乡村建设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体系“有而不全”
截至目前,我国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但是依旧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譬如,一方面,乡村领域立法较飞速发展的城市领域立法而言,存在明显滞后性,留有较大空白,远远跟不上当前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乡村领域立法层级相对较低,大多数停留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范畴,甚至存在法律法规相冲突、不衔接的现象。
(二)法治人才“有而不优”
经过长期努力,目前乡村法治人才队伍已经从“有没有”过渡到了“优不优”的层面。但是乡村法治人才队伍仍旧面临着法治人员匮乏、法治素养偏低等诸多现实困境,还需进一步优化。特别是村级层面,村民理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诸多村级法治组织,缺乏专职办事人员,大多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所能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无法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诉求。
(三)法治观念“有而不强”
近年来,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持续深入,农村大部分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已经初步形成,但是仍有部分群众缺乏法治意识。尤其是受农村人情社会传统的制约,部分农民群体在自身权益受损或遇到纠纷时,习惯于找熟人、拉关系,而不是运用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说到底还是人治思想作怪,法治观念不强。
精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实现路径
(一)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破解法律体系不全的难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实现乡村善治,三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因此,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离不开德治、自治的加持。首先,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强制作用。要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次,要充分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弘扬孝善文化为切入点,组织好文化上墙、好人评选等思想文化工作,既要让人民享受到丰富的思想文化盛宴,又要让正能量、主旋律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群众建设乡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再次,要充分发挥自治的规范作用。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和村务、党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同时要发挥好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订接地气、有温度的村规民约,让村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
(二)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法治素养,破解法治人才不优的难题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治素养如何,直接关系到法治乡村建设能否高质量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是法治乡村建设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等诸多重任,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因此,要特别注重这支法治人才队伍的素质提升。要建立日常培训管理制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履职尽责能力,培养一批本领高强、素质过硬的法治乡村建设带头人。同时,要全面推行考核表彰机制,真正让实干者得实惠,让奋斗者有奔头。
(三)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破解法治观念不强的难题
法治观念不是头脑中固有的,而是通过教育、学习、实践逐步养成的,因此必须着力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八五”普法,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住有效的时间节点,通过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开设法治课堂等路径,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让法治逐步成为群众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另一方面要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改变以往“法治上墙”式的单一枯燥的普法形式,采用全民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提高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作者单位:牟平区委党校)
刘家昌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