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1期

盲道岂能被修成收费停车场?

2022年07月20日 09:55:49

水母网首席评论员 姜春康

据水母网“烟台民意通”专栏报道,市民汪先生向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在芝罘区万达周围的锦华街,路南和路北都有盲道被占现象,“部分路段的盲道还被清理,铺上了普通砖”。对此,记者赶到锦华街盲道被占现场进行采访,发现不少盲道被车辆或各种设施挤占,部分盲道路段确实有被损坏现象。

之前,老姜曾写过《盲道彰显一座城市的良心》,列举了一些城市包括烟台的“盲道成忙道”现象。如今,烟台民意通的采访结果,值得再次评一下。

城市盲道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而设置,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呈现,亦是城市软件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可以说,盲道虽为小群体,意义却不减,它不仅体现着城市温暖,更丈量着文明尺度。

而现实中,不少城市均配备有盲道,但一些却出现了“异常”。在个别城市中,出现了盲道中间有一根电线杆,盲人若不小心就容易被撞个不商量,更有甚者,有网友直接爆出有城市的盲人看得触目惊心——因为盲道最终的指向竟然直接通向河里!如此设置,不仅暴露城市规划者不负责态度,更涉嫌违反规定。

不少盲道被车辆或各种设施挤占,部分盲道路段确实有被损坏现象,值得关注。尤其,烟台出现的“盲道被修成收费停车场”的事件,暴露的是相关机关部门的严重管理缺位。如果相关部门能换位思考,将自己当成盲人设身处地去设计、规划,这种现象便很容易解决。在某些人的心里,他们本身对待盲道的态度就是“差不多就行”。很显然,这样的态度,不仅是对工作的应付,是对城市治理的亵渎,更是对盲人们生命安全的冷漠。

盲道岂能被修成收费停车场?

盲道设置当合理。《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就是为了保障盲人的通行安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

盲道管理当严厉。城管、交警等职能部门应当严厉监管和处罚息息相关。毕竟,高压之下难有莽夫,城市文明同样需要宣传和狠管“软硬”两手一起抓。

当然,也需要市民的自觉和监督,如举报一些占用盲道开马路公司的小贩,以及不要在盲道上乱停自行车、摩托车、轿车,即使自己不停也可劝阻。

只有多方群策群力,一起发力,才可能“让盲道被占用”“盲道建成停车场”的现象收敛直至消失。

盲道岂能被修成收费停车场,是一次赤裸裸地隐喻,折射的是城市中有些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仅浮于表面、扎不下根。这,无疑也是一种“偏见”。

我们期待着,被曝光的现象,能及时给予制止;被占用的盲道,能早日恢复畅通。


专栏策划:高春宽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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