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期

叫响城市特色公共产品这张牌

2022年03月01日 14:59:45

水母网首席评论员 姜春康

据《烟台日报》《烟台晚报》报道,日前,热心市民刘先生向“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他途经芝罘区胜利路与汇丰广场附近的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时发现,这里的公共自行车停车锁桩损坏,他希望能够尽快对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进行维护。

工作人员表示,锁桩属于弱电,在安全电压范围内,不会造成人身伤害。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相关技术人员将尽快进行处理,并将加强对公共自行车停放点的日常维护。

从记者调查结果来看,电线裸露、锁桩损坏、私家车乱停……公共自行车停放点维护欠佳。我们也期待着相关部门能加强维护。

城市中,公共自行车也出现屡遭“黑手”的对情况,需要市民们一起来“管”。

公共自行车,从经济学上看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设施保护得好坏,直接反映了市民的素质与文明程度,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形象。

这也意味着,任何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都不仅仅违背社会公德,更涉嫌违反法律。我国《刑法》第275条就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把公共设施偷走,则以盗窃罪论处。

当然,在依靠市民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举报恣意破坏者基础上,更期盼相关部门加大对此类行为的监控和追踪。如市政养管处,为防止公共设施被破坏,已安排专人在夜间对电缆进行看护,并采取一些高科技手段加强了监控,城管执法部门也针对我市的具体情况,加强了对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违法行为的查处,以此来惩罚不法者,并对其他有此类行为者进行警戒,都值得效仿和复制。

希望全体市民们都参与到监督行列来,共同当好自行车“管家”,从“人人喊”升级到“人人打”。加之各部门的监管、重罚、养护,作为公共产品的自行车既可实现职能,更易形成特色,如打造自行车骑游文化,并推广具有烟台特色的单车休闲游等,如果条件允许,甚至还可以开展自行车赛事,为我市的运动休闲和旅游形式增添新内涵,为港城注入新活力。

对一座城市来说,应该叫响一些特色公共产品。

港城打好免费自行车这张牌,既是在展示环保概念和低碳生活,更是在呈现一座城市的人文精神和服务水平。

为老百姓提供免费自行车,看似是一件“小事”,实则需要政府推动、规划引导、示范带动、公众参与、循序推进,需要一座城市的立体互动和后期跟进。

公共设施,更需要的是公众共同爱护。

专栏策划:高春宽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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