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期

宰客行为要曝光,监管更应跟上

2021年05月06日 17:18:54

水母网首席评论员 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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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是【评瞰天下】第150期

   《人民日报》,不手软。

    今日人民日报新闻称,今年5月1日,“首届东海烟花音乐节”在温州韭菜岙沙滩上演,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前来游玩。5月2日,一则关于“韭菜岙沙滩宰客”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称在韭菜岙沙滩碰到“宰客”店家,吃饭使用桌子要另外收费100元、塑料凳收费10元。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洞头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好家伙,结果是:租赁收费虽然有明码标价、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沙滩经营业主确实存在服务设施设置不规范、服务不周到等问题。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已对经营业主进行约谈,并督促业主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管理,在相关区域增设免费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处置情况第一时间反馈发布视频当事者获认可。下一步,洞头将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旅游市场整顿治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旅游市场监管,提升广大游客旅游体验。

    从结果来看,洞头区市场监管局的拳头虽然打下去了,却像打在了软棉花上。换言之,监管部门并没有对“明码标价”提出质疑,而是从“外围”找到了“服务设施设置不规范、服务不周到”问题,这似乎并没有让公众的“气”彻底撒出来。

    好在,监管部门用约谈应业主以及增设免费旅游服务设施的办法来提升服务质量,从软件和硬件上“亡羊补牢”,来化解公关危机。

    可以说,这样的做法并没有大的不妥。只是该事件总让人闻出一种“早知现在,何必当初”的味道来。换言之,要没有媒体关注和曝光,监管部门会不会主动改正这样的问题?

    如果能,那真需要防患于未然。跑在曝光之后的“修补”,永远是滞后的防卫,而不是主动的“服务”。

    对宰客行为,消费者历来恨之入骨。

    前一段,大连一海鲜摊位经营者宰客3846元,结果被处10倍罚款,就大快人心。

    事情是这样的:大连某市场因“小宋海鲜摊位缺斤短两,1.86万元海鲜被宰4700多元”引发热议的事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进行了立案调查。

    宰客3846元,海鲜摊老板“宰”的是良心!

   标价,是法条规定,谁违反就该被点名、被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涉嫌价格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海鲜摊老板带着镣铐跳舞,“宰”的是自己的良心。

   曾经,青岛大虾一只卖38元、三亚也曾出现“海鲜宰客”,两者共同点都是没明码标价,而导致“宰客”不商量,经网络和媒体舆论发酵后,都成为了震惊全国的“大事件”。

   好在舆论的力量是正向的,对这些抹黑城市形象的现象进行了纠偏。

    无论是青岛天价大虾还是三亚宰客,抑或大连宰客行为,以及温州“沙滩宰客”所引起的“服务不规范、不周到”问题,都告诉我们,宰客行为要曝光,而不可或缺的监管更应该跟上。


专栏策划:高春宽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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