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文明养狗说“不”!
2021年09月02日 08:07:00
水母网首席评论员 姜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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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是【评瞰天下】第307期
《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饲养宠物的正确行为及处罚条例中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携犬出户不束犬绳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不及时清除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向不文明养狗说“不”!罚款条例的落地,也意味着烟台对不文明养狗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养狗,已成为城市不少市民的乐趣,他们为养宠物非常舍得花钱和精力。然而,随着狗数量的上升,满街遛狗、随意放养、让狗随地“方便”等不文明行为也随之出现,严重干扰城市文明。狗患,为全国各个城市的一个另类“掣肘”;文明养狗,成为城市居民集体的呼唤。
狗患,当引起市民重视。
近年来,狂犬病已成为导致我国死亡人数较高的一种传染病。尤其对无证犬和流浪犬来说,它们潜伏着极大隐患,不得不令人警惕,如在路上行走,人一不小心就可能踩上狗粪,让人心情不爽;如因为狗亲朋间闹矛盾,还经常打“狗官司”,如老人或孩子出门时,都要格外小心,以防某处突然蹿出一条狗,然后上来就咬,而一旦被狗咬伤,人就可能感染狂犬病。
再从城市大文明的高度来说,狗患潜伏着一定的风险,文明城市更期盼文明养狗。“狗事”,有时很惹事。本报就曾报道过这样一条新闻——市区竹林寺附近上演一幕惨剧,一名六旬老汉不慎被凶猛的藏獒袭击,虽侥幸从藏獒口中逃命,但已经是面目皆非、浑身伤痕累累,其状惨不忍睹。左侧上唇连皮带肉都没了,上面的缺口一直到鼻翼,牙齿全都暴露在外面,另外左大腿、右膝部被藏獒咬伤的创口处深及骨头。老汉被藏獒咬伤,差点出现生命意外充分说明,一些脱离控制的大型狗、无证犬的出现,已成为城市安全隐患。
城市管理者,除了应对狗主人进行有必要的知识普及和法律宣传外,更应该对惹上“狗事”的主人进行教育。
根据《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市民不允许饲养体重超过15千克的大型犬只,允许饲养的每户也只能养一只。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可遛犬,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到自带的垃圾容器内。
在城市中,还真的还存在着不少“我行我素”的狗主人,对违规的狗主人和狗,都就当重点处理。要知道,城市中还存在着不少未经免疫、有病不诊治、有狂犬病可疑症状的犬只和乱咬其他动物的流浪犬,它们也是潜在的“杀手”,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违规狗主人和狗都加大处罚力度。
其实,文明养狗,也要养文明狗。狗主人也要对狗进行必要的“教育”。著名生物学家巴普洛夫的对狗的“条件反射”实验告诉我们,将狗吃食和铃声建立条件反射,到最后一听到铃声,狗就馋得流口水。这说明,狗的行为完全可以被“引导”和“教育”——当狗有不好行为时,就要对它进行呵斥或用其他方法惩罚;当狗表现良好,就可用零食或玩具来奖励它。这样一来,养了文明狗,也可以帮助实现文明养狗的目的。
总之,整治狗患,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更多管理智慧,亟需公安、环卫、社区、物业等部门联合治理。同时,每个狗主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城市文明养狗的规定,要办证、要打疫苗,出去遛狗时,要使用牵引带,还要带上拾便袋。只有每个狗主人都做到自己和狗都文明,整个城市才会更文明,也才会让狗患不再成为“为民服务实事征集”活动热点。
专栏策划:高春宽 责任编辑:刘家昌